各单位:
根据《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》(附件1)要求,以及教育厅2024年10月18日召开的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会会议精神,为做好我校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要求
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性数据支撑,是各级政府发展教育事业的决策依据,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前置条件和重要保障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提高政治站位、坚持依法统计,确保统计规范性、准确性、真实性,按时完成数据填报工作。
二、填报单位及任务安排
(一)填报单位
办公室、组织部、宣传部、安全工作处、人事处、教务处、科学技术处、学生工作部、团委、国有资产管理处、信息技术中心、国际交流中心、后勤管理处、体育部、研究生教学部、继续教育学院、图书馆、资产经营公司。
(二)具体分工
各单位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负责人及填报人员(附件2)参照《北华航天工业学院(学院)_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(任务分解表一)》(附件3)及《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主校区(学院)_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(任务分解表二)》(附件4)中的分工,对照各表指标解释、填表说明、校验关系等进行数据填报。
三、填报及报送要求
(一)保障数据质量
各单位要认真阅读《2024年_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(高等教育)》(附件5),明确本单位填报任务的同时协调协助部门通力完成填报任务,熟悉填报范围,深入研究指标解释、填报说明,认真对照校验关系进行核验,全面、准确的完成数据填报。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所有填报数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,保障数据质量。
(二)重视台账管理
各单位要注意保存好相关数据的原始支撑材料,做到数据来源有依据,审查校对有佐证。如出现数据比2023年增(减)幅超过20%的情况,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说明原因。
(三)报送要求
各填报单位于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《2024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》的填报及单位负责人、分管校领导审核工作,纸质材料统一装订封面(附件6)经填报人、单位负责人、分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学校办公室(教12-410)。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:hhbgs2083201@163.com。若提交的数据经审核出现错误,数据填报人须及时进行整改,重新上报。提交的纸质材料有如下要求:
1.纸质材料内容与电子材料必须保持一致,纸质材料必须是电子材料的最终版。
2.多家单位填写同一张表格的,各单位只上交填写本单位数据的纸质表。
3.上交的纸质版,每张表均须单位负责人和填报人(与附件2一致)签字。
联系人:王晓宁 联系电话:2083999
附件:
1.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
2.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填报工作责任人名单
3.北华航天工业学院(学院)_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(任务分解表一)
4.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主校区(学院)_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(任务分解表二)
5.2024年_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(高等教育)
6.北华航天工业学院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材料报送(封面)
学校办公室
2024年10月21日